水吧職員涉強姦已婚前同事 事主稱案發時與被告已分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7/08 17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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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在高院審理。(資料圖片)

餐廳水吧男職員涉與已婚女同事發展三角戀,並藉詞要求女同事到其住所後,將其禁錮及強姦,男職員否認強姦及非法禁錮等3項控罪,案件今(8日)於高等法院開審。女事主今出庭作供指,與被告相識時正與丈夫辦理分居手續,其後與被告同居時懷有女兒,但懷孕期間遭被告虐打,事主因此搬回丈夫家居住,案發時與被告已無關係。

涉案被告陳國禎(32歲)被控於去年2月4至5日期間,在其寓所內兩度強姦及非法禁錮36歲女事主,被告否認3項控罪受審。事主今出庭作供指,兩人於4、5年前相識後發展成情侶,她當時與丈夫正辦分居手續,並遷出丈夫寓所與被告同居,期間懷有女兒。事主形容她懷孕後,被告性情大變,不時虐打她,事主於是向丈夫求助,並搬回丈夫家中居住,案發時與被告已無關係。

事主形容案發當日之所以答應與被告見面,是因為被告經常以女兒要脅她,聲稱要告知所有人他是女兒的父親,事主又擔心被告會前往她的公司找她,因此只好應約。

事主憶述案發時遭被告拉進房間內,期間接到上司的的來電,事主接聽電話時大哭,被告即搶去其手機摔向牆壁,又不斷掌摑她,事主哀求被告不要再打她,又希望電話不再響起,因為怕再遭被告痛打,事主作供時一度情緒激動,於庭上嚎哭,案件明天續審。